| 尊敬的客户:
                                 接佛山市税务局通知,佛山市(含禅城、南海、三水、顺德、高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如下:   1、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基数下限调为4340元,上限调为21699元;   2、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单位缴费比例从4.5%(含生育保险1%)调整为5.5%(含生育保险1%),个人比例从1.5%调整为2%。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9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01-29 16: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