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佛山市税务局通知,佛山市(含禅城、南海、三水、顺德、高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如下:
1、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基数下限调为4340元,上限调为21699元;
2、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单位缴费比例从4.5%(含生育保险1%)调整为5.5%(含生育保险1%),个人比例从1.5%调整为2%。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9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01-29 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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