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劳动保障专题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和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3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1060元/月执行、下限按照闽人社文〔2022〕181号文件规定执行。
202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1060元/月、下限按4212元/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