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劳动保障专题
尊敬的客户:
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如下:
一、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为4393元,上限调为21966元;
二、医疗(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
三、工伤保险比例调为0.4%。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