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筑公积金管委字〔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贵阳贵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公布的2023年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贵阳贵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低于1890元的,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按2024年度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完成调整。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23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4-02-02 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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