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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高于南昌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752元。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上限为66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