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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接吉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吉安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吉安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816元。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41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上限为523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