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提取通知》),将于2023年4月7日起正式实施。
与之前相比,《规定》加大了对于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等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将按照不同的情形组合上浮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为20%、30%、40%。像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即最高可贷额度提升至126万元。
此外,《提取通知》新增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情形,优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并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提取支持范围。
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升至126万元
《规定》指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但是,满足一定的情形,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具体来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这也意味着,满足条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6万元。
此次深圳公积金额度提升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对于当前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提振。其很大程度上对于首套房给予了重点支持,有助于降低首套房的认购成本,进而带动首套房交易需求的提振。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厦门、合肥、沈阳等多地出台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如3月3日,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强化住房支持,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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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03-27 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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