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公积金
9月22日,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优化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通知中明确了以下几个重点:
1.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提取。
2.取消缴存职工离异一年内购房不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3.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须在我市的限制。
相关阅读: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