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明确,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5224元,待2023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长春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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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4-01-11 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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