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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由此前的1960元上调为2195元。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24]2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新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和已开户的缴存单位新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的,应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执行。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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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5-03-0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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