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批准,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02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362元,合计为6724元。上述缴存基数上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10元,合计为220元。上述缴存基数下限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三、灵活就业自愿缴存人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有效期一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日   相关阅读:吉林: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8-20 15: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