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大理市(二类地区标准)为2020元,其他11县(三类地区标准)为1870元。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前按原缴存基数下限缴交的缴存人到2026年7月缴存基数核定时再进行调整。   相关阅读:长春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10-14 0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