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广州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广州7月实行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

  2013年7月起,广州将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根据浮动费率制度,员工就业稳定、年平均申领失业金人数少的企业,今后缴费比例可酌情下调到0.9%或1.2%。广州市人社局近日预计,广州全市将有超过66万家企业因此减轻参保负担,每月减负总额约为5100万元。
  
  此前,广州已从2013年4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已从2%下调至1.5%,个人缴费比例也从1%下调至0.5%。时隔3个月,相关部门推出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为员工流动性低的企业减负。
  
  根据浮动费率制度,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适当下浮费率。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预计,广州全市将有66万多家企业因此减轻参保负担,每月减负总额约为5100万元。
  
  有市民忧心:企业减负了,基金库会否吃不消?对此,通知明确,开展用人单位浮动费率试点的市,要在做好数据测算并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备案后实施。同时,实施前必须做好同一经办流程,整合信息系统等基础工作,与失业保险费征收机构加强信息交换,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相关资料中获悉,去年全年,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约为9.37万人,基金支出约为12亿元。同时,截至今年4月,广州的失业保险基金累积规模已达151亿元,光去年结余已有30多亿元。因此在有政策支持的前提下,预计广州为企业减负的行为对基金不会造成过大的影响。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3-7-12 10:37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