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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发放稳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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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稳岗补贴申领与审核流程。
在广州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的稳岗补贴。
《办法》明确,稳岗补贴标准是企业及其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但要想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只有符合两个申领条件的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在广州市参加了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参保单位不属于该范围。
为避免企业经办人员大量集中在服务大厅等待轮候,方便参保企业在申办时限内快捷地办理申领业务,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采取“网上申办为主,前台申办为辅”的方式。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可在今年4月至6月期间,通过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按照系统提示指引,办理申领2014年度、2015年度稳岗补贴。
企业领取了稳岗补贴,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人社部门将引导企业使用社保费缴纳相关的银行账户申领稳岗补贴,促使补贴用于缴纳社保费。并且,人社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监督规范补贴用途。
经摸查,《办法》实施之后,每年可为广州市约20万户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企业减轻负担约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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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6-03-30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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