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增至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增至19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平均线为9%。这是上海第23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人社部门在解释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时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上海还从4月1日起将2016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提高到4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上海同期还调整了失业保险、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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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6-04-01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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