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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医保政策将重大变革 分两档缴费

  江门市医保政策将迎来重大变革,医疗保险城乡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将享有同等医疗待遇,不再有差别。市人社局日前草拟的《江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示,我市城乡、职工医保拟于2018年“并轨”,“并轨”后,医保分为一档和二档,分别与我市的城乡医保和职工医保相衔接。个人账户从2017年1月1日起固化,即在职和退休的医疗保险二档(即职工身份)参保人按统一固定的金额标准划入个人账户,固化后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将比固化前略有提高。

  建立“五统一”制度

  《方案》显示,将整合城乡医保和职工医保,建立“五统一”医保城乡一体化制度,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方案》指出,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逐步提高;扩大医保城乡一体化覆盖面,降低缴费费率,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5.5%,与现在相比,降低了1%,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方案》计划于今年年底出台,2017年1月1日起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实施定额缴费、固化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其他待遇标准仍按现行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规定执行。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按《方案》规定缴费和支付待遇。

  “并轨”后分两档缴费

  结合目前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上存在的差异性,城乡一体化医保分为一档和二档,分别与我市的城乡医保和职工医保相衔接。将两类人群纳入同一制度的同时,又鉴于实际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档设置。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对象为城乡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生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为用人单位和职工、退休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城乡一体化保障待遇设置“基本+补充”模式,合理确定基本保障水平和支付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均衡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同时兼顾各类群体需求,提供补充保障,确保改革前后待遇合理衔接。

  根据《方案》,个人账户从2017年1月1日起固化,即在职和退休的二档参保人按统一固定的金额标准划入个人账户。2018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我市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退休后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办理了个人账户转移到我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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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6-12-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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