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21日透露,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全省一类地区(广州)达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达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达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达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
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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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5-22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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