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宣布,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人社部发声,养老保险费率也要降了,具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原定实施至明年的现有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将在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这是自2015年来,国务院连续三年第五次公布社保降费率的政策。
今年4月,人社部副部长游钧透露,前4次降费率政策已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3150亿元。而人社部也在近日宣布正在研究降低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此次新政,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负担?降费率是否影响参保人的待遇?
稳就业企业返还50%失业保险费
就业,需要用人单位有足够的岗位需求,而这些岗位需求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的处境自然成为这次研究“就业”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关心的议题。果不其然,这次会议发布了一系列针对企业的实质性政策。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扩大就业,会议决定,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不止于延续降费率政策
此次会议还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自2015年2月以来,人社部、财政部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调整至2%,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分别下调至0.75%和不超过0.5%。
2015年来,社保费率调整政策涉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五险”中的“四险”,而对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也作出了部署。这也意味着,国家已对所有5类社保进行了统筹调整的布局。
严格征缴需搭配大幅降低费率
此次降费率的呼声,源于今年8月社保征收体制变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8月20日,明确了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实际上,在此之前,广东、辽宁、江苏、湖北等不少地方已经有社保征收单位对企业进行“清欠”工作。
湖北一家企业被要求补缴17年社保123167.52元,外加滞纳金27668.73元。
对于因社保征缴可能引发的企业负担增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企业增加的负担既是企业的负担也是劳动者的负担。如果企业负担过重,这会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对市场产生不好的影响。
有观点称,如果税务部门要改变这种状况,进行严格地征缴,需要大幅度地降低社保费率。
养老保险费率也要降!
这一次新政,不涉及费率调整的实质内容,但明确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在实施截止时,继续延续实施,且未再公布延续实施的截止日期。
降费率到底给企业减轻了多少负担?
深圳一家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民营企业为例,把为员工支付的五项社保费全部算上,每个月企业和个人一共要缴纳的社保费大概在30万元左右,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就能节约8000块的用工成本。
今年4月,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2015年以来,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4次。
总体的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总体的降幅接近10%。
游钧表示:“我们算了一下,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
社保费率下调,对减轻企业负担确有效果。
不过,按照前4次降费率政策的实施,养老保险的费率目前最低仍在19%,为五险费率中最高的一险。
有观点称,要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大幅下降养老保险费率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然而就在10月31日,人社部举行的2018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人社部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研究提出继续降低社保费率具体办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具体方案。
降社保费率决不影响社保待遇
社保基金的账单涉及“收”和“支”,降费率对于社保基金池就是“减收”,那减收后还有力量给社保参保人发放待遇吗?减“收”会不会减“支”?
对于降费率是否影响待遇的问题,人社部官员表示,降费率决不影响社保待遇。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降费率不能‘摁下葫芦起了瓢’,未来随着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成本的变化,各项社保待遇还将逐步提高。
据人社部最新数字显示,1-9月,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93万亿元,同比增长18.2%,基金总支出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6.5%。
从这个数字看,今年各项社保的总收入大于总支出。
社保费率降低,为企业降低了负担的同时,员工的实际收入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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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11-09 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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