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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将降至16%,减轻企业社保负担

  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无疑将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提供前所未有的流动性利好。
  
   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降

   养老保险费率降到16%,对企业来说,无疑是有助于降低用工成本的利好举措,其现实针对性也很明显:长期以来,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较重的现实,一直困扰着我国企业发展。20%的企业缴费率,在全球范围来看也不低。
  
   为了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激发企业活力,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并努力将其落到实处。2017年1月19日,国办印发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明确提出,“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2018年4月份,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负担,在当时就得到了企业和民众的支持,引发舆论的好评。
  
   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无疑将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提供前所未有的流动性利好。
  
   从20%到19%再到16%,下调几个百分点对应的企业社保缴费“减负效果”会尤为可期:对很多民营企业来说,用人成本本就是最大头的支出,社保缴费负担是其企业运行中不小的负荷。具体到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例,不管是所属哪个行业,小微企业往往具有劳动密集的属性,人力成本往往是营业收入重要组成部分。
  
   社保缴费是企业营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负担较重,为了降低成本,有些企业动辄以降低工资的形式转嫁给员工,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而这不仅不利于消费水平的提升,也抑制就业,长远来看,也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伤害民众创业积极性。
  
   降低社保负担,可以说是最为明显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方式之一,也符合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中“降成本”的基本要义。结合此次“两会”宣布制造业降税3%等政策,2019年开始,国家向实体经济倾斜并让利的意图更加明显。
  
   如果算一笔细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4%,将为很多企业节省一大笔开支。再考虑到此次社保的降费结合其他减税措施将带来近两万亿的税费减免,其减负效应会更加明显。
  
   于企业而言,在我国发展面临多年少有的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的语境下,这样以费率大幅下调为特点的、明目可见的减税降费措施,能提振企业信心,进一步稳定社保体系。于民众而言,离“多拿一点现金”的目标更近了一步,获得感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从20%降到16%,简单的数字变化背后,凸显的不仅是经济政策的务实与灵活,更是与社会诉求的“对齐”。接下来,在降低企业社保负担之外,还需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更好地实现社保基金的运营,保证降费的同时居民退休生活有所保障,实现养老金账户合理增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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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9-03-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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