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2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省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5%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全省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阶段性降费率工作,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阶段性降费率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反映我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变化新成效。
四、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警示教育,加强基金收支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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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05-23 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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