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行业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北京: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7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最低工资调整

  《通知》中提到,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

  其中,以下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附全文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3〕2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91元、每月不低于24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62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相关阅读:每个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是一样的吗?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3-07-25 13:37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