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医保局发布了《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正式执行。

通知明确: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有支付范围基础上,可用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支付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支持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如惠琼保、乐城特药险等)和个人负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自2023年以来,多省市都在逐渐拓展医保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其中最值得大家关注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余额可以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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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10-17 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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