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包括延长生育假期,提升生育待遇,降低待遇门槛,发放育儿补贴等,今天小编为大家汇总了近期的生育政策变化汇总!一起来看看。
2023各地生育相关政策调整盘点
(一)育儿补贴变化
云南省
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40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从出生当月起,每孩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
辽宁省沈阳市
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
山东省济南市
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浙江省杭州市
明确二孩家庭发放孕产补助2000元、育儿补助5000元;三孩家庭发放孕产补助5000元、育儿补助20000元。
河北衡水市
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由政府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
海南省万宁市
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关于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条件家庭合法生育的三孩一次性补贴5000元。
湖北省武汉东湖高新区
明确2023年1月1日后满足相关条件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领取育儿补贴,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补贴1万元,最长可享受至6周岁。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
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补助。
(二)生育待遇提升
浙江省
人社厅等4部门发文,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施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广东省
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强化生殖健康服务等18项重点任务。
辽宁省
至少17条有关辅助生殖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广西壮族自治区
规定了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4500元,难产5500元,比原标准分别提高了1500元;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在国家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30天达到128天;生育三孩的,再延长30天达到158天。此外,生育医疗的各项报销支付费用都普遍得到提高。
山东省临沂市
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由定额支付调整为按项目结算,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不设起付线。
陕西省西安市
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三甲医院住院分娩不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生育后,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河北省衡水市
印发了《衡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在生育支持方面,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
(三)其他相关政策
四川省
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贵州省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同时也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内容为不完全统计,具体规定请查看当地政策原文。
相关阅读:本月底前,社保缓缴费用须缴清!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3-12-06 14: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