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目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2260元、201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22元、20元三档。
2023年12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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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4-1-8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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