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
(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所属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口径: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整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二)按时申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本《通告》的规定时间,按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缴费年度缴费基数。
以后单位乱缴、不缴社保的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员工的合法利益也将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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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4-06-13 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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