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申领条件及标准?申领后会影响就业吗?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Q: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申领条件及标准?
A: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及标准↓↓↓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Q: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A: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Q: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A: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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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4-08-20 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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