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3月起,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250元/月。
01.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02.广州最低工资调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2500元/月。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500×90%=2250元/月。
失业金发放时间:
目前广州市社保部门每月15日前发放失业人员所属期为上月的失业保险金,并同步补缴所属期为上月的职工医保费(指所属期是3月的待遇,因此在4月份发放的时候调整)
目前领取标准仍为:2300×90%=2070元/月
03.广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
01.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什么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02.申请材料
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失业保险申领)(非必要)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必要)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必要)
个人委托书(非必要)
解除或终止劳动证明材料(非必要)
代办人身份证(非必要)
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参保人员必要,其他可领取后办理)(非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必要)
*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申请为准
03.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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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3-27 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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