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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顶格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近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工作部署,山东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顶格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优化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最大限度释放失业保险政策红利。

  根据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为尽快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山东明确稳岗返还资金发放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数据比对,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从“企业找政策”转换为“政策找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申请,而是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精准识别、智能审核确定企业名单、企业划型等信息,无特殊情况,企业全程“免填表、免申报、免跑腿”。

  据介绍,2024年,山东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2.6亿元,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用工成本,稳定了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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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5-06-2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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