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骏伯公司七周年庆之际,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凭借其一贯的诚信经营理念及业内领先的影响力,喜获“广州市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改革的意见》(粤工商市字[2009]24号精神,经广州各行业协(商)会考核推荐,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非常荣幸参与“广州市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调研评价活动。
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合同管理协会对我单位进行了细致的调研,经广州合同管理协会征求各界意见,由市工商局会同人大财经委、省外汇局等15个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集中征求意见会,采取科学评价方法,对我司进行评议。经评委会调查审核,认定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广州市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在热烈庆祝我单位获得“广州市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荣誉的同时,我司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坚持“以诚为本、以客为本”的经营理念,为社会、企业及个人提供诚信、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2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 《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0-0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