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穗仁宣)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广州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并听取了广州市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光、陶子基,副市长陈国参加汇报会。
据市有关部门透露,《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翻旧案”成风,有些劳动者不管什么原因离职都会向企业索取入职工作以来的高额赔偿金、加班费等,动辄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今年1~8月,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案达35512宗,与去年同比增长131.81%。
陈国在汇报会上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明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时效不溯及既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加班费争议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60天。
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劳动合同法》对异地参保没有明确的限制,有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以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较低的缴费工资在异地参保,“节省”一大笔开支,这是“合法伤害”劳动者的权益。因此,陈国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全国转移接续制度,以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者: |
来源: 广州日报 |
时间: 2008-1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