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份开始,特别是9月中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以后,我们仲裁院接到因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双倍工资案’数量出现了明显下降。”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张华成说。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施行之后,本市的劳动争议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由于《实施条例》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资双方的各自责任做了明确的界定,这方面的劳动争议开始出现下降态势。
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今年实施以来,引发社会热议的焦点之一。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也频频出现在本市的仲裁机构之中。
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张华成曾经接手过这样的一个“双倍工资案”。今年3月,小张应聘在浦东新区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做了3个月之后辞职不干了。随后向劳动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请,以单位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经过调查后发现,单位曾经明确要求和她签订劳动合同,而她却表示拒绝签订。
一场劳动争议由此引发。“这样的劳动争议,是因为对劳动合同法认识模糊而造成的。在《实施条例》颁布之后,这样的争议会减少。因为《实施条例》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做了明确区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已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张华成说。
事实上,进入9月以来,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接到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双倍工资案开始明显下降。张华成说:“原先涉及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占30%,现在大约10%。这一方面是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了9个月了,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提高了。另一方面,《实施条例》对双方责任的界定,也有助于减少盲目维权的现象。”
争议案件量仍快速增长
尽管如此,从总量上来说,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增长非常迅猛。来自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劳动争议仲裁院一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350件,而去年同期仅为1846件,增长近300%。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大幅增加,张华成认为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的正常现象。“免费仲裁不是主要原因。从我们院的情况来看,免费仲裁一开始,引起了小标的案件数量的上升。但这一现象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几个月后这样的小高潮就过去了。争议案件数量的大幅增加,主要还是新法实施过程带来的正常反应。”
张华成认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态势,将持续较长时间。他表示,对劳动争议仲裁来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让仲裁的依据明确,职责分明,也更加具有操作性,这显然有利于仲裁效率的提高。
据介绍,劳动争议数持续增长,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与劳动者的争议案件数量增加。而从类型来看,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仍是主要争议。在劳动报酬的争议中,有关加班工资的争议最多,占到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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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劳动报 |
时间: 200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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