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11月3日报道 长期在北京市城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将有望享受和城镇职工类似的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着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
现状 农民工参加养老险却不能领养老金
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到平谷区调研时,平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何永富指出,在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当前北京市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城市居民轻农村居民”的现象。
他举例,比如当前失业统计制度仍没有涵盖广大农民,而主要统计“城镇失业率”,故不能全面反映北京市实际的失业人员状况。
此外,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城镇企业长期就业,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他们达到退休年龄后不能像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待遇,或将一次性待遇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新农保”规定享受待遇。
解决 将出台办法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对此,张欣庆表示,将用两个“一体化”来解决两个“不平等”,即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解决城乡促进就业政策的不平等和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不平等问题。
他透露,对于长期在城镇企业工作、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农民工,北京市将出台办法,将其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使他们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以提高就业稳定性。
张欣庆还提到,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政策正在制订中,争取明年施行。
作者: |
来源: 新京报 |
时间: 2008-1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