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消除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了各地就业局势。 深入企业一线 共商应对措施
针对部分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减产或停产的情况,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安徽省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及时给予提供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该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深入企业一线,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目前遇到的困难和职工思想动态,听取企业对劳动保障部门的服务要求,共商企业发展和共渡难关的措施办法。建立定期走访企业和困难企业、重点企业的联系点制度,为企业提供便利直通服务。建立企业用工服务联络制度,为企业用工招工、协调劳动关系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福建省则开展服务企业 “百日行动”,与劳动用工制度相对薄弱的企业建立定点挂钩联系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各种实际困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并改进行政许可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开展就业服务 积极推动创业
针对部分务工人员失业、农民工返乡回家的情况,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帮扶活动。 河北省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形势,重点了解受到影响的行业和企业分布情况及其原因,并按企业生产受到影响、实施减员、停发工资、停产停业、破产倒闭等情形分别统计涉及到的企业数量和职工人数,以及失业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涉及地区及人数等。 安徽省劳动保障部门在已开展的“2009年城乡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中,将外出打工失业返乡的农民工,以及省内企业的就业转失业人员等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给予就业服务等一系列援助。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除此之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改善创业环境,创新政策,积极通过创业来促进就业。 河南省通过加大创业资金扶持,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解决创业主体能力不足问题;降低创业门槛,拓宽创业领域;加强创业援助,解决弱势群体创业难问题等措施,解决创业意识不强、创业能力不足、创业环境不宽松等突出问题。 强化制度保障 稳定劳动关系
受经济形势影响,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为此,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以稳定劳动关系。 江西出台4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这4条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内部机制,坚持 “预防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把劳动争议调解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部分争议实行 “一裁终局”。推广劳动仲裁派出庭制度,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 安徽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则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劳资纠纷、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协助企业规范劳资关系。严格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进一步对失业实行预警制度。加强与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福建则从社会保障和劳动者权益方面加强制度保障。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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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
时间: 200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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