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维护企业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对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从2009年1月起,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加大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力度,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提高工伤保险待遇,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和提高封顶线标准。各地要努力解决各类关闭企业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确保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要妥善解决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和患职业病人员的认定和待遇支付问题。各地要认真实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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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特区报 |
时间: 2008-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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