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广州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一个月内,珠三角住房公积金可互贷


“最快一个月内,珠三角八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互贷。”昨天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兰德华透露,为加快珠三角一体化的进程,珠三角八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磋商公积金互存互贷问题(没有设立公积金的深圳除外)。最快再过一个月,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可以在惠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贷款按当地标准执行

兰德华说,具体细则还未制定好,所以怎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现在不便细谈。他表示,即使以后实行异地互贷,也不会改变目前的一些做法。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如果在惠州贷款,就要按照惠州的最高贷款限额来申请执行,不会按照广州的标准,“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水平不一样,缴存的标准也不一样。”

现有商业房贷不可转贷公积金

李先生单位总部在广州,他来惠州工作有5年了。前年他在惠州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只能办理商业银行贷款,不能使用在广州缴存的公积金贷款,只能每隔半年去广州支取一次。“如果当时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我可以省下好几万的利息。”李先生感慨道。

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在惠州上班的吕小姐说,如果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后,她能否把她现在的商业银行房贷换成公积金的呢?兰德华说,这一点目前还不能做到,因为涉及到国家金融秩序的变动,需要中央政策的调整。即使目前在惠州本地缴存公积金的用户,也不能进行商业银行转贷成公积金。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确认了此事,但表示目前珠三角城市公积金互贷的具体政策还在完善中,很快将发布。


作者: 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时间: 2009-03-31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