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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广州市以外而应聘到广州市工作的人员,有两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身份的,二是不保留原有身份的。保留原有身份的是指尚在职的,这类人员以借调形式实行其人事行政关系临时挂靠,在条件成熟之后,可以转为调入挂靠。
不保留或没有身份的,是指其在来广州工作之前,已是在原地辞职、离职、不辞而别、除名人员,或是不包分配的有一定学历的人员等,这类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到我部登记,后由我部发函到其档案所在地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