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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意见函 |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委托,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起草完成了《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若到期无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 
                                     2016年3月28日 
                 
                
 
 
 
 
 
 
 
 
 
 
 
 
 
 
 
 
 
 
 
 
 
 
 
 
 
 
 
 
 
 
 
 
 
 
 
 
 
 
 
 
 
 
 
 
 
 
 
 
 
 
 
 
 
 
 
 
 
 
 
 
 
 
 
 
 
 
 
 
 
                        
                          
                            |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6-4-6 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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