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从9月16日起执行,其中5年以下贷款利率下调0.18%,5年以上贷款利率下调0.09%.一年期已发放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显示,此次调整日期为9月16日起,1至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原先的4.77%下调至4.59%,5至30年贷款利率由原先的5.22%下调至5.13%。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9月16日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1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9月1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而对于9月16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
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而且放款日为9月16日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
调息算账
贷20年期30万每月少还15元
以一个公积金贷款者为例,贷款3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按照等额均还方式来还贷。此次调整前,利率为5.22%,每月需还款2016.6元;调整后,利率为5.13%,每月需还款2001.6元。此次公积金调整,该贷款者每月将少还贷款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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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京报 |
时间: 2008-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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