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社会保险法专题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关于南京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12]224号),自7月份起执行201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上限为13678元,下限为1973元)。由于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已暂按2011年度上、下限标准进行了结算,8月份结算中将补收差额部分。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2-7-18 10:20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