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动用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的用人单位,要提交一下资料进行劳动备案:
1、填妥《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办理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登记证的用人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备案:
广州市户口的劳动者
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者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小一寸彩照一张
4、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流动人员除了上述资料还需提供
1、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用户口本复印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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