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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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流程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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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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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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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外包指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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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业务外包的发起业务外包方应制订全面的政策,按照具体情况指导并评估是否要做相关的业务外包。董事会或相关机构对外包政策及有关活动负有责任。
2.发起业务外包方应建立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程序以指导外包业务及与服务商的关系。
3.发起业务外包方应确保外包管理既不能影响履行对客户及监管当局的责任,也不能损害监管当局的监管效能。
4.发起业务外包方应尽职选择外包服务商。
5.外包书面合同应包括有关外包管理的所有重要因素,如权利、义务与各方预期等。外包关系受此书面合同制约。
6.发起业务外包方与服务商应该建立应急计划以备不时之需,包括灾害恢复计划及备份设施的定期测试计划等。
7.发起业务外包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外包服务商严守受监管实体及其客户的机密信息,不得故意或无意对未授权人士泄露。
8.监管当局应把外包业务作为对发起业务外包方评估的组成部分。监管当局应采取措施确保发起业务外包方履行监管要求的能力不受影响。
9.监管当局应认识到多个发起业务外包方将业务集中外包给少数外包服务商可能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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