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关系网 >职场文摘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HR注意,员工这9种工资千万不能随便扣!

  员工的工资真的能说扣就扣的吗?扣工资也是要按法律流程来的,小编告诉大家,工资不能随便乱扣!比如下面这9种:

  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列的条款,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

  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

  加班工资也就是加班费,对员工来说,加班费的多少与工资基数有关。加班工资基数怎么算?

  依据已经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上面明确的工资数额来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上面的报酬来计算

  依据劳动者本人实际收入来计算

  依据协商解决

  所以说,员工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而是要有法有据。

  调岗后不能擅自降薪

  首先,单位想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

  其次,调岗后的工资变动,应该经得员工的同意。因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薪资,是不能随意变动的。如果借由调岗恣意降薪,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迟到扣款要有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说,如果员工迟到的行为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无权扣除员工工资的。

  当然,对于那种天天迟到的,HR就可以给他准备离职合同了。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小编了解到,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女性职工怀孕产检,工资不能降低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不能扣除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也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先的2190元调整到了2300元,也就是说,上海市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工资,应该不能低于2300元。

  未完成指标,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了,公司支付的工资标准都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而不是以他是否完成任务或者指标为标准。

  病假期间也应发工资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HR还要注意,以下员工收入不属于工资,企业没有权利以任何形式予以克扣。

  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总是会遇到很多与”劳动关系“有关的问题,HR宝宝有疑问不确定时千万不要贸然凭直觉或者经验去克扣员工工资,最好的方法是查询最新的劳动法规定,或者咨询专业的机构人士,以确保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利益!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9-07-23 14:50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