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61岁的陈宝生被沉汇保洁公司雇用,并签订雇佣合同,约定他负责打扫公司管理路段的卫生。“2012年11月16日早上6点多,他在打扫街道时被车撞伤,
陈宝生成了植物人,肇事车辆没有找到,巨额医疗费虽然单位给报销了一部分,但整个家庭为此遭受巨大损失。陈泽承多次找沉汇保洁公司协商,希望能为父亲申请工伤认定,对方却消极履行义务。后来要求给一些赔偿,也遭拒绝。无奈,他替父亲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90万元。
保洁公司对此表示:“陈宝生的伤仅在头部,如果是被车撞伤的,身体应该有多处损伤,可现在身上却没有伤,可见他不是在工作时被撞伤的。而且也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在工作期间被车撞伤的,所以他受伤与我们单位无关。考虑到他是公司的雇工,所以才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单位已经仁至义尽,无法再支付其他费用。”
法院认为陈宝生系沉汇保洁公司的雇员,在上班期间被车撞伤,其雇主沉汇保洁公司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法院判决单位赔偿陈宝生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