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女职工在生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一、产假工资怎么支付?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二、生育津贴申领规则是什么?
(1)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生育津贴领取的要求是什么?
近年来,多地都在降低享受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门槛,以及延长可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其中广东最新规定,享受待遇不再受参保满一年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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