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 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时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共有13939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时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jhr2012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蜘蛛侠 帖子:1189 积分:12466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6-9-19 9:04:48
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时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发帖心情 Post By:2023-5-8 13:20:50

 
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时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对于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是很清楚,蔀分企业在续签劳动合同尤其是续签劳动合同后变更工作岗位时,仍然再次为劳动者设定试用期。
其实,企业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即便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但是此前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对劳动者的精神状态、个人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过考察。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原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表现,作出是否延续其劳动关系的决定。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而,续签劳动合同时,无论岗位变化与否,用人单位都无法再设定试用期。

 
 南京社保中介代理,南通社保五险挂买中介,代理昆山一档社保
外包业务找骏伯人力集团原因:
集团公司2003年成立、至今有20年外包代理、劳务派遣经验,成立75+家分公司,100多个服务团队、操作网点300+个城市。
购买社保、五险一金业务,代签员工合同,发放工资扣个税,管理劳务派遣。
处理五险待遇:劳动纠纷处理、报销生育津贴、工伤处理申报、养老转移等等。
业务联系:骏伯黄生  
号码+V:183 1944 4741    
办公QQ:2628459114
参保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75+家)分公司
集团集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