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 社保工伤案例:上班途中与动物相撞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共有9962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社保工伤案例:上班途中与动物相撞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jhr2012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蜘蛛侠 帖子:1189 积分:12466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6-9-19 9:04:48
社保工伤案例:上班途中与动物相撞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帖心情 Post By:2023-11-6 8:49:06

社保工伤案例:上班途中与动物相撞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某天早上7时许龚某驾驶摩托车上班,与路边突然窜出的一只动物相撞,龚某倒地受伤,经医院抢了救治辽后一直昏迷不醒,后不治身芒。

2018年11月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龚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不合法而且有超速的原因,导致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龚某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全蔀责任,其受到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家属不服该《决定书》,遂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员工负事故全蔀责任证据不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认为:与动物相撞算交通事故,面对一只不受人为控制的动物从路边突然窜出,超出了驾驶人的正常注意义务。

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路边突然窜出的动物,按照常理,当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时,面对一只不受人为控制的动物从路边突然窜出,这一情形已经超出了驾驶人的正常注意义务,此时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非常短暂,即使驾驶人立即采取措施避让,由于驾驶的是摩托车,避让时也极易发生倒地的交通事故。

代缴苏州一档社保,代办苏州五险一金,扬州一档社保代理公司

公司:广州骏伯人力资源(南京/苏州/扬州/南通/无锡/徐州/昆山等)分公司

服务关键词:江苏社保待遇报销,单买江苏城市社保,江苏社保办理,江苏社保业务代缴,江苏劳务派遣公司,咨询联系:18319444741(v同号)黄生

<!--EndFragment-->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