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某建筑公司与某土地矿产开发交易中心签订《城乡建设用地项目施工项目》,约定由该建筑公司负责施工。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将该工程转包给个体承包人陈某,陈某组织多名农民工人员进行施工。其中,马某负责转运砂石,11月26日,马某在施工现场倒砂石过程中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发后,马某亲属要求建筑公司给予马某工伤保险待遇,但建筑公司以与马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为马某申请工伤认定。
本案中,建筑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陈某,根据上述规定,当马某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的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建筑公司拒绝给马某申请工伤认定的行为是违法的。
综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关系也出现多种样式。工伤认定已经突破了劳动关系这一前提,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条规定也与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情形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