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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现就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如下:
   201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1820元,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180元,即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1280元-13000元。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5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2-6-2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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