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建筑工人多年的“欠薪”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了解到,计划在全市选取5家企业和6个镇区作为“示范点”,争取在今年年底基本达到“在建工程建筑工人零欠薪”。
建11个“零欠薪”示范点
作为今年必须落实的重点工作之一,市住建局日前下发《东莞市建筑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和零欠薪活动实施方案》。选取中建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及石龙、常平、长安、桥头、石碣、樟木头6个镇区作为首批“建筑工人零欠薪行动”的示范点。
据悉,东莞住建局将把整治欠薪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力争通过建立“零欠薪”示范点,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工人工资支付制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基本达到“在建工程建筑工人零欠薪”。
新政亮点
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将工资交给包工头
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对所承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同时必须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有关规章制度和每月工资支付记录表必须悬挂于企业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显要位置。
为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将工人工资直接发给其本人,禁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人工资交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发。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工人对工资有质疑,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
进场3日内劳务分包单位需与工人签合同
劳务分包单位是“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直接责任单位,为确保建筑工人工资100%支付,《实施方案》规定,建筑工人进场3日内,劳务分包单位须与每名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经工人本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劳动者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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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东莞频发老板欠薪“走佬”事件。羊城晚报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政府督查室公布的《2009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中获悉,公安部门去年共破获涉及企业主逃匿的经济犯罪案件27起,涉案总值1.2亿元,抓获、处理嫌疑人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