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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123转发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参加生育保险办理指南


   如何选定就医医院

   准备分娩的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或准备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领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也可从“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表格,然后由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就医医院,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如何就医

   女职工怀孕后,需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下称《凭证》),凭《凭证》到其选定的定点医院产检、分娩、手术,将由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项目目录范围记账,记账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向定点医院按定额支付;不能记账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如何办理异地分娩

   参保人如果不在广州市分娩,可向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必须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向医保中心申请。如果参保人需在广州市进行产前检查的须同时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至于异地分娩的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必须将本人与新生儿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用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报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项目的费用部分,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医疗费报销;超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报销后的款项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交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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